按照財政部、稅務總局規定,對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扣繳的稅款,按年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,這筆錢公司可用于提升辦稅能力,也可用于獎勵辦稅人員。那么,公司收到后是否需要申報增值稅?如獎勵辦稅人員的話,是屬于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嗎?
1、截止時間及申請頁面
什么時間申請?
每年的3月31日是公司(扣繳義務人)申請上一年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的截止日期。今年的申請已經開始了,公司可盡早申請,盡早收到手續費。
怎么申請呢?
登錄【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】申請即可。
---------------
2、 收入申報
2.1 增值稅
根據現行稅法規定,企業從稅務機關取得的個稅返還手續費,屬于增值稅的應稅收入,需要按經紀代理服務申報繳納增值稅。
2.2 企業所得稅
同時,這筆收入也是公司的應稅企業所得稅的收入,應與公司的其他收入合并一起計算公司的應納稅所得稅,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(如有)。
---------------
3、個人所得稅
如公司獎勵給經辦代扣代繳稅金的人員,這筆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?
目前,各地稅務對此解答有差異。
有解答:
手續費直接支付給本公司從事該項工作的辦稅人員或其他人員,屬于財稅字〔1994〕20號規定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情形,屬于免稅收入。
有解答:
手續費直接支付給本公司從事該項工作的辦稅人員或其他人員,屬于取得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收入,并不屬于財稅字〔1994〕20號規定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情形,應合并當月工資、薪金所得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由于這些解答具有差異,且解答本身具有一定的時效性,建議公司在遇到這類申報時,與主管稅務機關確定。
電話:+86 189 1629 8482
郵箱:wcx@ruanyinchina.com
網址:www.gzhexin.cn
關注我們的微信公眾號【軟銀財務代理】更多實用財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