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納稅人請注意,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起征點有重大調整!對個人提供勞務、開具發票的負擔明顯減輕,但注意個人勞務相關的個人所得稅政策不變。
一、增值稅起征點調整詳情
目前增值稅起征點有兩種適用方式:
政策有效期:本次調整的適用期間至2027年12月31日截止。
政策依據: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6年第10號
二、 對個人及付款公司的實際意義
調整前(2026年1月前)
個人按次提供勞務服務,收入超過500元就需要向付款單位開具勞務費發票。
調整后(2026年1月起)
個人按次提供勞務服務,只有收入超過1000元時,才需要向支付企業提供發票。
這項調整帶來了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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減輕個人開票負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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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化企業財務處理
三、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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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次的起征點政策適用范圍:僅適用于按次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,主要是個人提供勞務的情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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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票需求:1000元以下的按次收入雖不需開具發票,但雙方保留相關合同、支付憑證等交易證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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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稅種:此項調整僅針對增值稅,個人所得稅并無變化仍需按現行政策執行。